岗位职责
一、研究生院院长
1.全面主持研究生院工作,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、学位、研究生院日常综合管理工作;
2.负责起草并实施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;
3.组织协调各类别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建设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与评估工作;
4.组织协调研究生院与外部门的工作;
5.负责组织研究生议事协调机构会议;
6.完成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研究生院副院长
1.协助研究生院院长做好研究生院各项管理工作,具体分管研究生培养、研究生艺术实践与学术交流工作、国内高访的工作;
2.负责研究生院常规制度建设工作以及研究生管理手册等修订工作;
3.负责各学科(专业)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、课程设置、培养计划的修订完善;
4.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监督检查,负责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;
5.协助学位办公室并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、答辩工作,负责研究生毕业环节及学位授予的前期审核工作;
6.完成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综合办公室主任
1.协助院领导协调研究生院工作,负责与外部门的对接沟通,起草、修订研究生院内部管理制度;
2.组织落实召开研究生院院务会议,对院务会议的重要决定形成纪要,督办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,做好联络接待和会务准备等;
3.负责研究生院公文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,负责研究生院管理制度文件汇编,组织起草研究生院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重要文件;
4.负责研究生院综合信息统计、上报及统计分析工作;
5.负责研究生院印章管理;
6.完成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培养办公室(科员一)
1.起草、修订研究生培养类校级制度,组织制定、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并发布实施,评估落实情况;
2.负责研究生新开课、排课、选课、调停课、考试、成绩管理、试卷管理等教学教务管理,负责研究生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与维护;
3.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、研究生培养管理质量等培养状况动态监控与预警,负责研究生毕业成绩审核及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;
4.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专项的申报及实施相关工作;
5.负责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,协助组织召开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;
6.负责研究生教学档案归档工作;
7.完成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培养办公室(科员二)
1.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各项工作;
2.负责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工作量审核、统计及课程事务管理工作;
3.负责研究生各类数据统计、分析与上报工作;
4.负责研究生学籍档案归档、学籍学历证明工作;
5.完成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六、培养办公室(科员三)
1.协助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各项工作;
2.协助负责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工作量审核、统计及课程事务管理工作;
3.协助负责研究生各类数据统计、分析与上报工作;
4.协助负责研究生学籍档案归档、学籍学历证明工作;
5.完成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七、招生办公室主任
1.起草、修订研究生招生类校级制度,组织拟定博士、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目录,负责博士、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修订工作;
2.负责博士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考务工作,组织命题、制卷、阅卷等相关工作;
3.组织开展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,负责硕士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;
4.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、研究生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,协助组织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、研究生招生考试委员会等会议;
5.负责博士研究生课题经费项目申报、评审及实施相关工作;
6.负责开展招生宣传、咨询及信访接待工作;
7.完成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八、招生办公室科员
1.协助院领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及规定,协助起草、修订研究生招生类校级制度;
2.协助组织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;
3.协助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考务工作;
4.负责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工作;
5.负责招生各类数据统计、分析与上报工作;
6.负责招生档案归档工作;
7.完成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九、学位办公室科员
1.起草研究生学位类校级制度、各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类别(领域)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;
2.组织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学位论文匿名评议工作,组织检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及受托评审外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,组织开展国家级、北京市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报送及结果处理工作;
3.负责学位点合格评估、专项评估及水平评估等各类评估的组织与实施工作;
4.负责颁发研究生学位证书,组织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;
5.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,协助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;
6.负责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,负责学位各类数据统计、分析与上报工作,协助研究生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工作;
7.负责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访学招生、录取、培养及结业相关工作;
8.负责研究生学位档案归档工作;
9.完成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